包头市青山区志圣汽保设备销售部

出现严重污染将约谈有关负责人

更新时间:2026-3-27

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王玉东菏泽报道 山东省菏泽市日前出台《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约谈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明确市政府将对出现严重大气污染问题的县区政府(管委会)、市直有关部门及排污单位有关负责人,依法进行告诫谈话,指出相关问题,提出整改要求,并督促整改落实。  《办法》规定,有严重大气污染问题是指: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月度同比恶化的;企业点源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3倍以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;企业点源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恶臭异味较重,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;辖区内有两家及以上企业根据本《办法》规定被约谈的等。  根据《菏泽市环境空气质量月通报》,出现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,或被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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